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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运营实操 · 法人登记与变更

慈善组织法人登记与变更实操手册

设立 · 六类变更 · 章程核准 · 换届备案 · 注销清算:把登记事项的全生命周期做成可照做的动作
版本 1.0 | 2026 年 10 月
这本手册解决什么。法人登记不是“办一次就完”的行政许可,而是伴随机构全生命周期的持续义务:设立要登记、改名换址要变更、章程改动要核准、换届要备案、终止要清算注销。实务中的麻烦多不在“难”,而在“漏”——漏签一方、漏盖一章、漏做一次审计、漏报一次备案。本手册按“设立 → 变更 → 章程 → 换届 → 证书印章 → 注销”的顺序,把每一项拆成动作、签字盖章主体、附件清单、时限,并单独标出最容易遗漏的那一栏。
目录
  1. 总览:登记事项的全生命周期
  2. 先分清四组概念
  3. 设立登记:条件、路径与材料
  4. 变更登记:通用流程与签字盖章对照
  5. 六类变更逐项操作要点
  6. 注销登记:清算、剩余财产与办理顺序
  7. 章程核准与修改
  8. 换届与备案
  9. 证书、印章与账户
  10. 办理渠道与时限
  11. 常见问题
  12. 附录

一、总览:登记事项的全生命周期

1.1 什么算“登记事项”

法定基金会的登记事项是法定的七项,只有这七项发生变化才触发“变更登记”:

登记事项说明
名称以登记证书上的完整名称为准,须符合名称管理规定
住所登记住所与实际办事机构所在地应一致
类型公募/非公募(现行法下的口径已改为“具有/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
宗旨章程载明的公益目的
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章程载明的活动领域
原始基金数额系统界面可能显示为“注册资金”,两者指同一事项
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担任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1.2 四个阶段与三条并行线

机构从设立到终止是四个阶段;而在“日常”与“变更”之间,还并行着三条容易被忽略的线:登记变更、章程核准、换届备案。三条线往往同时发生,材料互相引用,但走的模块不同。

阶段触发情形走哪个模块留下的凭证
设立新设基金会基金会登记模块法人登记证书、核准章程、备案回执
日常理事会、监事、印章、账户、年度报告日常治理与年报,不单独登记会议纪要、备案回执、年报回执
变更七项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化变更登记模块换发后的法人登记证书
退出章程规定终止/无法按宗旨活动/分立合并等注销登记模块注销证明、公告
并行线什么时候走与登记的关系
登记变更七项登记事项变化本线主体,须换发证书
章程核准章程内容改动多数变更须“先改章程再办变更”或两者同步
换届备案届期届满选举新一届理事会与负责人换届本身不走变更登记,但须单独报备案;若法定代表人随之变动,再另办变更登记

1.3 谁批、谁管:双重管理在登记环节的落点

我国社会组织登记实行“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核准、备案与监督;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业务审查与同意。部分类型可“直接登记”,即不再要求业务主管单位,但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管责任更直接,并不等于免于监管。

环节业务主管单位的作用
设立登记出具同意设立的文件(含对章程草案、资金、拟任负责人、场所、组织机构的审查结论)
名称实行双重管理的,名称应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章程修改报内部权力机构审议前书面征求意见
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申请表上须盖章(法定代表人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另有特殊要求)
换届换届选举前报审核,换届结束后接收备案材料
“直接登记”不等于“无人管”。它只是少了一个业务主管单位;凡原本由业务主管单位承担的动作(章程前置意见、换届审核、备案接收等),改由登记管理机关承担。机构内部材料上的“业务主管单位”一栏免盖,但法定代表人签字与机构盖章一样不能少。

二、先分清四组概念

登记类事务办错,多数不是流程不熟,而是概念混在一起。下面四组是踩坑最集中的地方。

易混概念区别办错会怎样
设立登记
慈善组织认定
设立登记适用于新设机构;认定适用于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需另行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以为“成立就是慈善组织”,实际未取得慈善组织属性;对外表述与证书不符
变更登记
备案
变更登记换发证书;备案只归档,不换证。理事、监事、负责人变动有专门的备案书;换届走备案把应变更的当了备案,证书长期与事实不符
章程核准
理事会决议
理事会决议只产生内部效力;章程须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未经核准的章程不作为组织开展活动的依据拿着未核准的新章程对外使用,视为擅自发布
原始基金
注册资金
规范表述是原始基金;系统界面可能显示“注册资金”,指同一事项对外文书中两种叫法混用,章程、证书、系统三处不一致
一条判断线:问自己“这件事有没有改变证书上的字”?改变了 → 变更登记;没改变但涉及治理人员构成 → 备案;只涉及章程文字 → 章程核准;什么都不涉及 → 内部留档即可。

2.1 慈善组织认定的两个时限口径

事项适用对象决定时限(以现行法规原文与主管机关口径为准)
设立登记新设立的慈善组织自受理起 30 日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最长不超过 60 日)
慈善组织认定已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自受理起 20 日内(延长口径同上)

认定通过后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现行法已不再设置“须于某时点前设立”的时间门槛,可在登记成立时直接登记为慈善组织,也可登记后再申请认定。

两条时限口径并存,注意区分。《慈善法》就慈善组织设立登记规定的决定时限为 30 日;《基金会管理条例》就基金会设立登记作出决定的一般时限为 60 日。两者适用的登记类型与办理场景不同,实际受理时的时限以主管机关口径为准。
依据:《慈善法》第十条;《慈善组织认定办法》(2024 年施行);《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三、设立登记:条件、路径与材料

3.1 五个设立条件

条件要点
特定公益目的须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宗旨不得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受益
原始基金为到账货币资金,并达到规定门槛(门槛数额以现行法规原文与主管机关口径为准)
名称、章程、组织机构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固定住所有固定的住所,并能提供使用权证明
独立担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

3.2 办理路径

  1. 先办筹备会备案:在正式申请设立前,完成筹备会备案;备案表须有拟成立基金会所有理事、监事亲笔签字。
  2. 登录填报:以法人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进入办事大厅的基金会登记模块,进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
  3. 线上填报主体表格:成立登记申请表、设立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理事监事备案表、住所使用权材料、验资报告等,以及下载附件中的模板内容。
  4. 打印签章:系统内打印纸质件,按表上要求逐项由相关人员、单位签字盖章,再扫描回传系统对应位置。
  5. 上传附件:在系统附件相应位置上传筹备会备案表及各类承诺书、人员材料。
  6. 提交审核:登记管理机关即时审核,有问题的在网上反馈或电话沟通;通过后按约定提交纸质材料、领取证书。
两个硬要求,缺一即退。① 筹备会备案表须为全体拟任理事、监事亲笔签字;② 备案表填报内容应与登记事项表中“本单位履行内部程序规定”一栏保持一致——这栏写的是章程、理事会决议逻辑,两处对不上,审核会直接卡住。

3.3 材料按五类分组

设立登记的附件数量多,按“表格/章程/承诺/人员/场所与资金”五类归档,可避免临交材料时找不到件。

类别包含材料
登记表格类成立登记申请表、设立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理事监事备案表
章程类章程草案(选用与自身情形对应的示范文本版本)、筹备会备案表
承诺书类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行为承诺书、原始资金捐赠承诺书、党建工作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承诺书、秘书长专职承诺书
人员类理事身份证件、党员情况调查表、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场所与资金类住所使用权材料、验资报告

3.4 章程必须“对版”

选版依据对应文本
是否实行双重管理分“有业务主管单位”与“无业务主管单位”两套
是否含诚信内容另有“增加诚信内容版”,须在系统内线上填报
党建与诚信自律现行版本已把党的建设、诚信自律相关内容列为必备内容
关键一句:章程应当包含示范文本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充,不能选择性照抄、不能删减。示范文本中以特殊符号标注的文字是“制定要求”,不属于章程正文。

四、变更登记:通用流程与签字盖章对照

4.1 六步通用流程

  1. 登录:以法人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进入登记管理机关官网办事大厅,找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模块,进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
  2. 填报:在系统内在线填报变更登记申请表。部分表格必须在系统内填报,不能线下填写后上传。
  3. 打印:按表上要求逐项完成签字、盖章。
  4. 上传:将签章后的表格扫描件、会议纪要、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电子版,以及该事项的专项附件,分别上传到系统对应位置。
  5. 提交:工作人员线上审核;有问题会网上反馈或电话沟通,按其意见补正。
  6. 交纸:审核通过后,按约定的方式与时间提交纸质版材料。

4.2 六类变更的签字盖章主体对照表

这是整个变更流程里最容易出错的一栏。六类变更的签字盖章主体并不相同,务必对照本表逐一核对。

变更事项需要签字/盖章的主体
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产权单位签字或盖章 |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原始基金数额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拟卸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业务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变更前后两家业务主管单位均需盖章
两个最容易踩的坑。① 法定代表人变更要双方签字——卸任与拟任都要签、都要盖;只签一方是最常见的退回原因。②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要新旧两家都盖章——只盖新单位不成立。
另注: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情形,仅“业务主管单位”那一栏免盖,其余签字盖章照旧。

4.3 专项附件对照表

除通用材料(会议纪要 + 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外,部分变更事项另有专项附件:

变更事项专项附件
住所住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原始基金数额验资报告(证明变更后资金已到位)
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名称、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无专项附件,但会议纪要须清晰记载决议内容

4.4 名称变更前要先过“名称关”

名称变更不是“想好了就报”。名称须先通过规范性审查,实现双重管理的还应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审查项要点
构成公式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行政区划 + 字号 + 行业领域 + 组织形式;名称须以“基金会”等组织形式结尾
字号三条死线① 两个以上汉字,不得使用语句和句群;② 须与行业领域显著区分;③ 不得使用姓氏作字号,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行业领域不得作字号
八项禁止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公共秩序/含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内容/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违背公序良俗/含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可能使公众受骗或产生误解/其他法定禁止情形
重名排除同一登记管理机关、同行业领域、同组织形式下,不得与已登记的、名称变更或注销未满 1 年的、被撤销成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未满 3 年的名称或字号相同
依据:《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现行版本);《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修改章程须征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五、六类变更逐项操作要点

5.1 名称变更

名称变更是“一改多动”的事项。办完登记不等于办完事,名称一致性有法定要求。

联动对象要做的事
印章刻制新章,按印章管理规定备案后方可启用;原章按变更程序交回
银行账户以新名称办理账户名称变更或重开,留存凭证
法律文书与合同在履行中的合同、授权文件、承诺函须使用登记证书上的名称
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平台网站名称、账号主体名称与证书一致
内部制度与对外资料简介、宣传册、票据、表单中的机构名称一并更新
章程名称载于章程,须同步修改并报核准
法定一致性要求:机构在印章、银行账户、法律文书、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证书上的名称一致;并应在住所或主要活动场所标明名称。改名后长期挂旧名的,属于登记管理机关会及时纠正的情形。

5.2 住所变更

5.3 业务范围变更

5.4 原始基金数额变更

5.5 法定代表人变更

这一项材料最重,因为涉及审计责任与签字主体两重特殊要求。

环节要点
内部决议理事会作出变更决议,会议纪要须清晰记载,参会理事签署
离任审计出具离任审计报告,作为专项附件上传
签字盖章拟卸任与拟任法定代表人双方签字,机构盖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任职资格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兼职限制须事先核过;须报批的按规定履行程序
联动更新印章备案信息、银行预留印鉴、政务平台账号、对外文件签署权限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时须出具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5.6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六、注销登记:清算、剩余财产与办理顺序

6.1 什么情形应当注销

序情形
1已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
2无法按章程规定的宗旨开展活动
3宗旨和业务范围发生根本性变化,无法通过变更登记解决
4自行解散、分立、合并
5依法被撤销登记、吊销法人证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并与分立也走注销。合并(两个并为一个)须注销被吸收方;分立(一个分为多个)须注销原组织。不要以为“合分只是内部事”。

6.2 清算四步与剩余财产处置

  1. 内部决策与组建清算组:按章程履行内部程序,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因长期不活动、成员流失无法依章程决策的,须经业务主管单位确认并公告。
  2. 委托审计: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审计,出具清算审计报告。清算期内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3. 处置剩余财产:按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捐赠剩余财产,取得处置凭证。
  4. 提交注销:自清算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登记材料。
公益底线:剩余财产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应按章程规定或权力机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章程或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慈善组织的剩余财产按章程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慈善组织。涉及国有资产的,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依据:《民法典》第九十五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慈善法》涉及终止清算的规定。

6.3 材料清单(11 项)

注销是材料最多的一类事项。系统内填报三项、上传附件项一并列明如下:

序材料来源
1注销登记申请表线上填报
2清算组织成员线上填报
3上缴物品清单线上填报
4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扫描上传
5注销申请书扫描上传
6会议纪要扫描上传
7清算审计报告第三方出具
8清算报告书清算组编制
9剩余财产的处置凭证受赠方出具
10注销税务及银行账户的凭证税务、银行出具
11注销公告依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发布

签字盖章:清算组长与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该栏免盖)。

6.4 办理顺序(不可颠倒)

清算审计 → 处置剩余财产 → 注销税务与银行账户 → 发布注销公告 → 提交注销登记材料。
顺序颠倒会拿不到凭证:没有清算审计结论,剩余财产处置缺少依据;没有剩余的处置凭证与税务、银行注销凭证,注销材料就不齐。每一项都要求“留凭证”,而不是“办完就行”。

七、章程核准与修改

7.1 修改顺序四步

法定章程是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的第一份文件。修改章程不是组织内部事务,而是必须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法定程序。未经核准的章程,不作为组织开展活动的依据。

  1. 事前征求意见:确需修改、调整章程的,应在提请内部权力机构审议前,书面征求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2. 内部审议通过:基金会由理事会审议;社会团体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3. 报请核准:及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需办变更、核准备案的,登录系统在线填报办理。
  4. 归档留痕:保留“修改前对照 + 草案 + 理事会决议 + 核准表 + 核准版”全套件。
顺序错了不予受理。先开完会再去征求意见,属于程序倒置,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章程核准。另:未履行规定程序的,同样不予受理。

7.2 表决门槛

事项门槛
修改章程出席理事 2/3 以上通过
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出席理事 2/3 以上通过
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出席理事 2/3 以上通过
分立、合并出席理事 2/3 以上通过
一般事项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关于议事规则的条款。

7.3 必备条款与“只能补、不能删”

类别内容
法定载明事项名称及住所;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法定代表人的职责;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终止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党建相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组织设置与作用、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会议等
诚信自律廉洁自律、信息公开、利益冲突回避等自律内容
登记与监督主体按实际情形具名写明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

章程必须明确机构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7.4 章程版本管理四件事

要做对的事做法
区分草案与核准版只有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版本才是生效文本,两件分开存放
保留历史版本,不做覆盖章程沿革是治理连续性的证据,历次版本全部留存
章程与制度同步章程修改后,引用了章程条款的内部制度须一并修订——这一步最易遗漏
以核准版为准对外登记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等信息,以核准版章程与登记证书为准,简介与宣传材料须据其更新

八、换届与备案

8.1 一条时间轴

换届不是“开一场会”,而是“筹备 → 报审 → 两场会议 → 备案”的一条链路。

时点要做的事
T−30 日将换届申请连同相关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直接登记的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
批复后理事会提前 5 日将换届改选的时间、地点、议程等通知理事、监事及新一届理事候选人、监事,并作好通知记录
T 日 第一场本届理事会:审议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宣读审计报告与监事意见,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T 日 第二场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T+30 日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8.2 四个不可动摇的门槛

事项标准
会议有效出席理事人数超过全体理事人数的 2/3
当选赞成票数超过全体理事人数的 2/3(分母是全体,不是出席)
延期换届一般不得延期;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 1 年,须报批准
备案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 30 日内
“分母用错”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出席与当选是两条线,都以全体理事为分母。举例:11 名理事的理事会,8 人出席即满足出席门槛,但当选仍需超过 7.33 票,即8 票以上。用“出席人数的 2/3”去算,结果会偏低。

8.3 换届筹备材料(10 项)

  1. 换届申请
  2. 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3. 财务工作报告(草案)、换届审计报告(换届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4. 监事意见或监事会工作报告
  5. 理事、负责人候选人名单、简历
  6. 换届会议议程(草案)
  7. 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8. 选票票样(理事会选票、负责人选票)
  9. 现职国家工作人员、退(离)休干部兼职审批表
  10. 需会议审议的其他材料(草案)

8.4 备案材料(5 项)

序材料
1换届会议纪要
2换届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离任的同时备案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3理事会工作报告
4监事意见或监事会工作报告
5新任理事、监事和负责人名单、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依据:某直辖市基金会换届指引(26 条 + 8 个附件);《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关于未按期换届、未报送备案材料的处理规定。

8.5 提前换届与延期换届

情形条件程序
提前换届因工作需要,或有 1/3 以上理事提议理事会表决通过 → 书面申请(原因、表决情况、提前时间)→ 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直接登记的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 按程序换届
延期换届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 1 年理事会表决通过 → 书面申请 → 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 延期到期后按程序换届
不报不批的后果是年检结论受影响。理事会未按期换届且未书面申请延期,或换届后未报送备案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可视情节轻重作出年检基本合格、年检不合格的结论并给予相应处罚。

8.6 换届中的其他硬性细节

九、证书、印章与账户

9.1 登记证书的换发与补办

情形要交的材料
到期换发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换发登记证书申请表
遗失补办① 换发登记证书申请表;② 登报声明“登记证书废止”原件;③ 理事会会议纪要及签到表;④ 登记证书管理制度;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⑥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两点容易忽略。① 遗失补办必须先登报声明原证书废止,没有这一步材料不齐;② 只遗失正本或副本之一的,应交回未遗失的那一本原件。

9.2 印章的刻制、备案与交回

环节要点
刻制凭登记证书依法刻制;刻制前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备案印章式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备案后方可启用
名称变更刻制新章、重新备案,原章按变更程序交回
注销交回全部印章,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并公告
管理建立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刻制、保管、使用、交回的责任人

9.3 登记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的备案事项

法定办理登记后,机构应当将以下事项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此外,登记后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凭登记证书依法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社会组织印章管理规定》(现行有效文本)。

十、办理渠道与时限

10.1 线上渠道与办理方式

环节做法
入口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或登记管理机关官网,进入办事大厅—法人办事,选择基金会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模块
身份认证使用法人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个人身份认证按当地平台要求办理
系统填报进入当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部分表格须系统内填报,不能线下填写后上传
审核方式工作人员线上审核,有问题通过系统反馈或电话沟通
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电话约定的方式与时间提交纸质材料、领取新证书
提示:各地登记系统的入口名称、模块划分与附件清单可能存在差异。跨地区办理或首次办理前,宜先向登记管理机关公布的咨询渠道确认当次办理的具体要求与表格版本。

10.2 主要时限

事项时限
设立登记决定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决定同上,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 60 日内
注销登记申请自清算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
慈善组织认定决定自受理之日起 20 日内(延长口径见第二章)
换届报审换届选举 30 日前
换届会议通知理事会提前 5 日通知
换届备案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 30 日内
时限数字以现行法规原文与主管机关口径为准。《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已在推进但尚未公布施行;新的文本公布后,本手册所引条序与数字门槛须逐项复核。地方性程序(尤其换届)以当地登记管理机关现行要求为准。

10.3 公告

基金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注销时还须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发布注销公告并留存凭证。机构自身的信息公开义务(年报、财务会计报告等)与本手册的登记事项是两条线,应各自按期履行。

十一、常见问题

Q1 只是内部改了个名字,还没办变更登记,先对外用着行不行?

不行。名称载于章程与登记证书,对外使用的名称须与证书一致。改名后应先办章程修改与核准,再办名称变更登记;印章、银行账户、法律文书、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的名称一并更新。

Q2 法定代表人变更,原法定代表人还要不要签字?

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签字主体是拟卸任与拟任双方,两人都要签字,机构盖章和业务主管单位盖章也不可少。只签拟任一方是最常见的退回原因。

Q3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只找新单位盖章可以吗?

不可以。变更前后两家业务主管单位均需在申请表上盖章。建议在正式申报前把新单位的接收意见与原单位的移交意见都落实,再提交。

Q4 换届完成后是不是就办完了?

没有。换届本身须走“报审 → 两场会议 → 备案”,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 30 日内还要报送备案材料。若换届导致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动,还需另办变更登记。

Q5 原始基金增加了,一定要做验资吗?

要。原始基金数额变更有专项附件要求,须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变更后资金已到位;原始基金应为到账货币资金。章程、证书与验资报告三处数额须完全一致。

Q6 章程经理事会通过后就能对外使用了吗?

不能。理事会决议只产生内部效力,章程须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未经核准的章程不作为组织开展活动的依据,也不应擅自发布。另注意:征求意见须在内部审议前完成,顺序颠倒不予受理。

Q7 登记证书丢了,能不能先复印一份用?

不能以复印件替代。应走遗失补办程序,先登报声明原证书废止,再按 7 项材料清单申请补办;只遗失正本或副本之一的,须交回未遗失的那一本原件。

Q8 机构决定终止,剩余的钱能不能转给发起设立的出资人?

不能。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应按章程规定或权力机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章程或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法人并公告。慈善组织的剩余财产按章程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慈善组织。

十二、附录

附录 A · 依据条文索引

规范与本手册相关的条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0 号,现行有效文本)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分级)、第七条(业务主管单位)、第八条(设立条件与原始基金门槛)、第九条(设立申请文件)、第十条(章程应载明事项与公益性质要求)、第十一条(登记事项与 60 日决定时限)、第十二条(分支机构与代表机构登记)、第十四条(税务登记、代码、印章、账户与备案)、第十五条(变更登记与章程核准)、第十六条(注销情形)、第十七条(分支机构注销与连带注销)、第十八条(清算与 15 日时限)、第十九条(登记公告)、第二十条(理事会组成与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理事会会议与表决门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五条(公益目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不得分配及处置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条至第十条(慈善组织定义、形式、登记与认定)、第十一条(章程应载明事项)、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终止情形与清算)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2024 年施行)认定条件、不予认定情形、申请材料、20 日决定时限、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现行有效文本)名称构成、字号要求、禁止情形、重名排除、名称一致性、双重管理下名称须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未按期换届或未报送备案材料的年检结论处理
某直辖市基金会换届指引(26 条 + 8 个附件)组织领导、筹备材料、报审与通知时限、选举程序、备案材料与时限、提前与延期换届
《社会组织印章管理规定》(现行有效文本)刻制、备案、变更交回、注销收缴

附录 B · 分事项材料自查表

B-1 设立登记

B-2 变更登记(六类)

B-3 注销登记

B-4 换届与备案

附录 C · 易踩的坑(12 条)

序坑正确做法
1法定代表人变更漏签一方拟卸任与拟任都要签字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只盖新单位变更前后两家都盖章
3原始基金变更未做验资先出验资报告,再申报变更
4把“无业务主管单位”当成“全免盖章”仅该栏免盖,法定代表人签字与机构盖章照旧
5注销跳过清算与公告清算审计、剩余财产处置凭证、税务与银行注销凭证、注销公告一项不能少
6改名后忘记联动印章、银行账户、法律文书、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名称一并更新
7章程未同步修改并核准多数变更须先改章程再办变更,或两者同步办理
8换届后忘记 30 日内备案备案材料 5 项按期报送,否则影响年检结论
9章程先开会后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必须在内部审议前完成
10以为换届只是一场会是两场会:本届理事会选举新一届理事,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负责人
11当选票的分母用错出席与当选都以全体理事为分母
12证书遗失未登报声明即申请补办先登报声明原证书废止,再按 7 项材料申请补办

附录 D · 适用范围

本手册以基金会为主,兼及登记事项的通行规则,不指向任何特定机构;文中涉及机构、地区与人员处均使用泛称。所涉流程步骤、材料分组与签章要求,依据现行法规与公开办事指引整理,各地登记系统的模块名称、附件清单、表格版本与时限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前请以登记管理机关公布的当次要求为准。

文中比例、门槛与时限均引自现行规范文本,并已在相应位置标注依据;具体数字以现行法规原文与主管机关口径为准。法规修订或地方细则更新后,本手册相关表述须予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