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库 · 首页
本页目录(点击跳转)
慈善组织运营实操 · 相关方管理

慈善组织志愿者管理实操手册

从招募到退出:把志愿者管理做成能自证、可交接的一套动作
版本 1.0 | 2026 年 10 月
这本手册解决什么。志愿者管理最怕三件事:招进来没用对、服务过程没记录、出事时说不清。本手册把志愿者从"招募"到"退出"的全过程拆成可执行的动作,每一步都写清"做什么、留什么、依据哪一条"。配套三个技能,可对名册、招募安排、保险配置直接出体检报告。
目录
  1. 总览:志愿者管理的一张流程图
  2. 招募:公示全部信息,告知可能的风险
  3. 岗位适配:年龄、技能、身体状况
  4. 培训与职业资格
  5. 协议:什么时候应当签
  6. 排班与日常管理:激励与关系维护
  7. 服务记录:七要素与及时性
  8. 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要素与规矩
  9. 风险与保险:强制投保与出险处置
  10. 志愿者成长与退出
  11. 常见问题
  12. 附录

一、总览:志愿者管理的一张流程图

志愿者管理与"用工"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没有劳动合同那根弦。没有合同,就靠记录、告知、投保三样东西把关系兜住。三者缺一,出事时机构就处于不利位置。

阶段关键动作留下的痕迹
① 招募发布招募公告,公示全部相关信息,告知风险公告、风险告知与签收
② 适配核对年龄、技能、身体状况与岗位是否相适应岗位要求、适配核对记录
③ 培训与资格需专门技能的开展培训;需职业资格的须持证培训记录、证书复印件
④ 协议高风险、专业、长期服务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含安全保障措施)
⑤ 保障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活动,服务前投人身意外险保单、名单、生效日
⑥ 服务按排班参加服务;如实记录服务情况服务记录(七要素)
⑦ 证明志愿者要求的,无偿、如实出具记录证明记录证明(六要素、盖章)
⑧ 激励与关系维护成长路径、表彰奖励、日常沟通成长档案、表彰记录
⑨ 退出办结交接、保留记录、保持联系退出记录、账号与权限处理
一句话口诀:招的时候说清楚(告知)、用的时候对得上(适配)、做的时候记得住(记录)、出事的时候受得住(保险)。

二、招募:公示全部信息,告知可能的风险

2.1 要公示什么

法定招募时应公示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并说明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这不是"提一句",而要说到志愿者能据此作判断的程度。

招募公告建议含以下七项(缺一即为不完整):

要素写法要点
服务内容具体做什么,不用模糊词(如"协助工作")
时间与地点起止时间、集合地点、交通方式
岗位要求需要的技能、健康状况、年龄范围
风险提示本次活动的具体风险,不写"可能存在风险"这类空话
保障条件交通/食宿/补贴/保险安排,逐项写明
报名方式报名渠道、截止时间、筛选方式
联系人姓名与联系方式,便于咨询

2.2 风险告知要留痕

法定面向确定参加的人,上岗前应书面告知并取得签收。签收记录是"已尽告知义务"的证据。

常见疏漏:只在群里说了一句"注意安全"。口头告知可以,但须留痕(签到表、会议纪要写明已告知,并由本人签字)。无痕=无法证明。
依据:《慈善法》第六十四条;《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二条。

三、岗位适配:年龄、技能、身体状况

法定安排的服务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不得要求志愿者提供超出其能力的服务。这是双向的要求:既不能强派,也不能明知不适配还让他上。

维度判什么常见红线
年龄未成年人是否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活动未成年人不得单独参加高体力、高风险活动
技能岗位是否需要专门技能医疗护理、心理干预、水域救援、大型设备操作属专业岗
身体状况是否有不宜参加该活动的健康情形高强度、长途、夜间、水下、攀爬等活动须先核
志愿者的"自愿"不免除组织的义务。即使志愿者本人说"我身体没问题、我愿意上",组织安排明显超出其条件的服务,仍属不符合要求。

3.1 岗位分级参考

岗位类别典型岗位前置条件
通用岗陪伴、分装、后勤、文案、接待岗前培训
技能岗义诊协助、心理倾听、手语、救援装备操作专门技能培训
资格岗现场急救、水域救援、驾驶、涉医涉教服务相应职业资格
依据:《慈善法》第六十七条;《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五条。

四、培训与职业资格

法定安排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服务,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开展专业志愿服务应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法律、行政法规对职业资格有要求的,志愿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

4.1 三句话

  1. 需要专门技能 → 必须先培训(并留培训记录);
  2. 需要职业资格 → 必须先持证(如急救员证、水域救援证、相应执业资格);
  3. 培训完成前 → 不得安排上岗。

4.2 岗前培训至少覆盖四块

模块内容
组织与项目介绍机构使命、本项目做什么、志愿者在其中的位置
服务内容与规范具体怎么做、做到什么标准、不能做什么
风险与应急本次活动风险、应急流程、联系人与上报路径
保密与行为准则受益人信息保密、拍照与传播边界、行为底线
落到排班表上。"培训完成前不排班"要能被看见——排班表应能显示"该志愿者已完成岗前培训"。
依据:《慈善法》第六十四条;《志愿服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

五、协议:什么时候应当签

法定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工作条件与安全保障措施。

"根据需要"给了裁量空间。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建议签书面协议:

协议里最容易漏的一段:安全保障措施。写清由谁提供何种保障(保险、装备、交通、应急联系人),比写十句权利义务都有用。
依据:《慈善法》第六十五条;《志愿服务条例》第十四条。

六、排班与日常管理:激励与关系维护

志愿者管理里最"不法定"、却最影响留人的一段:怎么让人愿意留下来。志愿者与外部合作方不同——他们多为认同与意义而来,不是为报酬。因此管理重心是参与感、成长感、被尊重。

6.1 排班

6.2 激励与关系维护

方式做法为什么有用
成长路径给志愿者一条看得见的进阶线(新手 → 熟练 → 带队 → 讲师)让付出"有方向"
及时反馈服务后给予具体评价与感谢,而非群发套话被看见
表彰奖励与记录挂钩的荣誉、证书、集体活动把"记录"变成"认可"
日常维护节日问候、活动邀请、意见征询保持连接,降低流失
赋权与参与让资深志愿者带新人、参与策划形成归属与传承
依据:《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表彰与激励回馈,含"国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其基础正是可信的服务记录)。

七、服务记录:七要素与及时性

法定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并按统一的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7.1 个人基本信息(实名登记)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居住区域、联系方式、专业技能、服务类别。

7.2 服务记录七要素

要素说明
活动名称与招募公告一致
日期服务当日
地点具体到场所
服务内容实际做了什么
服务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指实际付出的时间
活动组织单位由谁组织
活动负责人落实到人
及时性:志愿服务情况与评价情况,应当在活动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记录。这是最容易被忽略、也最容易被抽查到的一条。
关于服务时间:由志愿者自报可以,但组织应"科学合理确定",不能照抄自报。虚记时长的风险由组织承担——因为记录与证明会进入抽查范围。
依据:《慈善法》第六十六条;《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九条;《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民政部令第 67 号)第四、五、六、七条。

八、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要素与规矩

法定志愿者需要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应当依据志愿服务记录无偿、如实出具。

8.1 出具主体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 依法设立的组织或单位;
  2. 需要出具证明的志愿者参加了该单位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3. 客观真实地记录了该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

8.2 证明应载明的六类信息

类别内容
志愿者身份信息姓名、证件类型与号码、志愿者编号
志愿服务信息服务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服务内容
出具主体信息出具主体名称、负责人、经办人、联系方式
其他证明编号、出具日期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8.3 三条规矩

  1. 谁记录谁证明——证明必须以记录信息为依据,先有记录、后有证明,不得先出证明后补记录;
  2. 加盖出具主体公章,格式参照民政部门规范样式,编号须可查;
  3. 不得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证明。不依法出具证明的,民政部门可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
依据:《慈善法》第六十六条;《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四部门《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具主体三条件、六类信息、"谁证明谁负责")。

九、风险与保险:强制投保与出险处置

法定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前,应当为其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强制义务("应当"),不是可选项。

9.1 先分级:哪些活动"可能发生人身危险"

级别典型情形
高山地/水域/高空作业、夜间长途、救援、大型群众性活动保障、涉及器械与车辆、接触传染病风险环境
中户外集体活动、交通往返、有一定体力要求的服务
低室内陪伴、物资分装、文案与后勤
定为中高,或拿不准,一律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处理——先投保。

9.2 投保四问

  1. 这个活动是否"可能发生人身危险"?(是 → 必须投保)
  2. 保险是否已在服务开始前生效?(当天或事后补买不算)
  3. 保额是否达到机构设定的最低标准?
  4. 当天实际参加的人,是否都在保单名单内?凭证是否留档?

9.3 两条容易忽略的义务

9.4 出险之后:处置三步

  1. 及时救助——第一时间组织救助;
  2. 留痕——事故时间地点、经过、参与人、处置过程,形成书面记录;
  3. 索赔与协助——按保险合同及时理赔;因第三人原因造成损害的,协助志愿者或其近亲属依法向第三人索赔。
志愿者身份不是机构的免责理由。慈善服务过程中,因组织或志愿者过错造成受益人、第三人损害的,慈善组织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损害由志愿者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组织可向其追偿。
依据:《慈善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大型公益活动举办者投保责任)。

十、志愿者成长与退出

10.1 成长路径(可参考的做法)

给志愿者一条看得见、够得着的进阶线,是把"一次性参加"变成"长期参与"的关键。进阶线通常与培训和服务时长挂钩:

阶段门槛(示例口径)可承担的角色
新手志愿者完成岗前培训在带教下参加通用岗
熟练志愿者累计服务达到一定时长独立承担通用岗
骨干/带队技能培训 + 时长达标 + 考核带队、带领新人
讲师/督导进阶培训 + 服务与带教记录培训新人、参与督导

10.2 退出

十一、常见问题

Q1 志愿者不愿意提供身份证号,能只登记姓名和电话吗?

不能。实名登记是法定要求,也是出具证明与投保的前提。应向志愿者说明用途与保护措施(见下条)。

Q2 名册要报给主管单位或交给第三方评估,怎么办?

先做最小必要处理:非必要不留证件号全码、不留联系方式,并对分发范围与用途加以限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其信息。

Q3 服务时长可以让志愿者自己报吗?

可以自报,但组织应"科学合理确定",不能照抄。虚记时长的风险由组织承担。

Q4 一次性的低风险活动,也要签协议、买保险吗?

低风险活动一般不属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可不投保、可不签协议;但招募公告与岗前简要说明仍要有。涉及交通往返时须重新评估风险级别。

Q5 志愿者自己有意外险,是不是就不用组织买?

不能替代。组织的投保义务是法定的,与志愿者是否有个人保险无关。

Q6 志愿者中途不来或提出退出,怎么处理?

按约定应及时告知组织;组织据实调整排班、办结交接、保留历史记录,不因退出而删除记录。

Q7 记录晚于 10 个工作日补录,会不会有问题?

补录允许(前提是内容真实),但应注明"事后补记"。若连续超期,说明流程本身有断点,应从机制上改,而不是靠补单据掩盖。

十二、附录

附录 A · 依据条文索引

规范与本手册相关的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二条(人格尊严与隐私)、第六十四条(招募公示与风险告知)、第六十五条(协议)、第六十六条(实名登记与出具证明)、第六十七条(岗位适配)、第六十八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一百一十九条(损害赔偿责任)
《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685 号)第十二条(招募告知)、第十四条(协议)、第十五条(能力相适应)、第十六条(培训与资格)、第十七条(强制投保)、第十九条(记录与证明)、第二十条(信息保护)、第二十二条(服从管理与培训)、第三十三条(大型活动举办者投保)、第三十八条(不依法出证的责任)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民政部令第 67 号)第三条(原则)、第四条(记录内容与录入)、第五条(基本信息口径)、第六条(修改补充)、第七条(服务情况口径)
四部门《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具主体三条件;证明六类信息;加盖公章;"谁证明谁负责";禁止伪造变造

附录 B · 同行参照(两家机构各有独有做法)

下列做法的做法体系为相应机构所独有,读者一看即知出处,故列名标注;其余属行业通行、非某家独有者,不在此列。

机构独有做法可借鉴之处
十方缘(老人心灵呵护)五星义工成长路径:一星至五星分级,配对应的分级培训体系(如入门级 8 学时、领队与讲师级 24 学时),并有义工成长手册、星级标识、服务后案例分享与督导把"成长路径 + 分级培训 + 记录"绑成一条线,新手知道下一步怎么走
蓝天救援队三级成员制:志愿者 → 预备队员 → 正式队员,进阶与服务时长、考核挂钩;降级机制:一定期限内出勤或考核不达标则逐级下调;入队前有理念见面会与风险提示用"进阶 + 出勤/考核 + 可降级"维持队伍质量,避免只进不出

附录 C · 登记入口的现行变化(务必核对)

原"中国志愿服务网/志愿中国"已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全面停止运营,相关数据向"中国志愿服务协同平台"迁移;该协同平台已上线微信小程序,可办理相关业务。

"志愿北京"信息平台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启用新版系统(网页端与"京通"APP/小程序),原系统仅保留数据查看。

提示:凡成文较早、仍指引"到志愿中国注册"的材料,其入口信息已过期。使用前请以民政部门与当地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

附录 D · 志愿者上岗前自查清单